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 项目名称:新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彭浦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用房项目地下清障 预算编号:********, 0625-K********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69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彭浦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用房项目地下清障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地下各类基础及建构筑物及各类垃圾等障碍物的清除及外运处置等工作。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2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本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 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4) 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未被“****网站、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5)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6)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7)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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