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广润路99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请登录)项目名称: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标段名称:2026年上半年95%药用乙醇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品种及预估采购数量如下:95%药用乙醇:386467kg;分两个标段:标段一309174kg,标段二77293kg,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报价,但不同标段不允许同一个投标人重复中标。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预估数量作出任何承诺或承担任何责任。
交货期/工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乙醇生产企业,该品种在CDE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应为“A”状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标期内生产商“A”状态对应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时间至少覆盖2025年12月至2026年6月)及2023年以来与生产商针对CDE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状态的产品至少一次合作经双方盖章的采购合同和发票,否则报价无效。
3、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属于中国华润有限公司黑名单、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黑名单。
5、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时间至少覆盖2025年12月至2026年6月,营业执照不包括在内)、提供自有或合作的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运输合同(投标人自有车队不需要提供运输合同)。
(2)投标人提供供货周期及质保期承诺函上传至守正平台,为满足生产需求,供货周期不超过10天,质保期不得低于12个月。
(3)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出):95%药用乙醇(标段一)投标保证金为 3.2 万元、95%药用乙醇(标段二)投标保证金为 0.8 万元,因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报价,所以若对一个标段报价,需缴纳此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若对两个标段报价,需缴纳 4万元。未按时缴纳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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