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阜阳市中医医院可充电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系统套件(四触点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拟确定一名供应商负责阜阳市中医医院可充电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系统套件(四触点系统)采购,按采购人需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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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小包装单位 |
控制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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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
可充电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系统套件(四触点系统) |
各规格 |
套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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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1+1+1 方式签订(一年合同期限结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4.2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4 本项目所投产品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范围内产品时(应提供集中交易目录提供流水号及限价,备案交易目录提供流水号),且供应商可以进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交易,提供所投产品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的截图;
4.5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提供配送企业库内企业在省平台截图证明;
4.6针对本项目承诺投标产品报价不高于安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目录的低价,且在本合同期内,所投产品在安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目录的价格如有下降,执行最新降价价格和投标所报产品价格中的低者。且若最终成交产品是采购人院内在用产品(同品牌、同型号),则成交价格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在用价格,若成交价高于采购人在用价格,则按照采购人在用价格执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7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在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完整授权文件交由代理公司,并由代理公司装订入归档资料。无法提供产品授权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8 针对医保可单独收费耗材,投标人须提供可收费耗材有效医保编码(27位,体现在分项报价表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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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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