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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19/22-QT-053)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所属木垒风电片区生活及消防用水拉运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2.2项目规模:3000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1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木垒风电片区古尔班通古特新发木垒波斯坦风电一场、220kV华电凯升风电汇集站、四十个井子风场、华电新能木垒大石头风电一场生活及消防用水拉运服务,每个场站运水车单趟供水量应≥18m、运水次数暂定:240次(四十个井子风场运水次数300次)、根据现场实际用水量情况进行供应,服务期:12个月。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物流运输-生活及消防用水拉运服务(CHDTDZ019/22-QT-053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生活及消防用水拉运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拉运水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18 11:09到2025-12-25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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