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公司2026-2027年度零星施工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公司2026-2027年度零星施工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HABWZ0286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HABWZ02863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主要服务内容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停车场项目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电缆采购安装、地面硬化维护及其他零星施工等内容,具体任务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施工任务通知单为准。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6年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约730日历天)。满足或达到下列任一条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到达服务期限截止时间(如服务期结束,尚有项目未完成的,直至服务期内承接的最后一个项目履约完成。);
(2)服务期内委托的所有单项任务结算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则合同自动终止;
(3)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考核要求扣减分数超过10分,合同自动终止。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停车场项目土建电气工程、电缆采购安装、地面硬化维护及其他零星施工等内容,具体任务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施工任务通知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老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五级及以上。
②新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设备施工(或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充电站施工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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