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滨湖产发集团产业园数字化招商管理平台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招商管理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拟开展滨湖产发集团产业园数字化招商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整合招商、资产、租赁及服务等核心业务,打造覆盖招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全流程、服务全场景的集成化系统,且同时需满足系统安全性、扩展性及易用性要求,以及支持与集团现有业务关联系统的数据对接功能,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70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信息化平台(或软件系统)建设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招标人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00:00至2025年12月30日09:30
2.电子交易服务费用: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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