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24 17: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项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改革委甬发改审批[2022]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枢纽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工程(施工)Ⅰ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工程(施工)Ⅰ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球墨铸铁管及配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工程(施工)Ⅰ标段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南起古林中路,北至云林中路,道路全长约1.6k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等工程。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00米;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国家或道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 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30;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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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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