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服务管理中心
NK1井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温工程施工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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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服务管理中心NK1井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温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47.63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服务管理中心,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工程服务管理中心NK1井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温工程施工服务
2.2 标的物:NK1井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温工程施工服务。工作量划分为:混凝土工程、钢筋制安工程、保温工程等施工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履行期限内,单井期限自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至当井钻前施工项目竣工、并经建设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双湖县。
三、资格要求
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服务管理中心NK1井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温工程施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
3.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要求的建筑企业资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5.按照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企业。(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安全经费支出或相应的采购发票、发放记录等)。
6.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E开标和评标——25.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进行审查。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30:00至2025年12月23日 14:3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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