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网络货运平台服务(2026年-2027年)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网络货运平台服务(2026年-2027年)。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项目概况:为更好的解决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物贸运输业务过程中的汽车运输问题,完善运输过程中的运费调整、调车发运、风险控制、资金支付等事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网络货运平台”对汽车拉运业务的物流运输进行整合,自线下向线上转移,将物流进行标准化管理,实现物流场景的数据化,为后续贸易场景的数据化、金融化打下基础。
2.5招标内容与范围:
采购区域包括新疆、甘肃、内蒙古、河南等,收货地点为新疆、甘肃、河南等。预计月度发运量5万吨以上,具体数量以招标人通知数量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招标人通知。
本次招标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网络货运平台”服务项目,平台实际开票服务费费率、驻点服务承诺内容及落实等。
2.6服务周期:2026年-2027年,具体服务期限响应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提前终止服务期限。
2.7最高投标限价:175万元整(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所报服务费费率进行评价,最高投标服务费费率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货运)》;投标人须具有网络货运平台主要功能模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国家版权局颁发)。(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利用总公司自主开发的网络货运平台进行投标的,由总公司出具相对应的《制造商授权书》;
3.3投标人的网络货运平台必须具备货源发 布、业务撮合、车辆定位、运输轨迹监控、运费在线支付、金融服务等功能;提供平台相关的操作手册或规范,并以相关案例进行佐证说明具体操作过程。
3.4招标方的采购区域包括新疆、甘肃、内蒙古、河南等区域,收货地点为新疆、甘肃、河南等区域。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招标方采购区域矿点、站台、煤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有煤炭及煤化工行业的三份及以上网络货运案例,并长期从事煤炭及煤化工行业网络货运服务。每份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发货或收货地点发运的证明;合同内业务发运量大于5万吨的网络货运业绩,结算发票证明等。
3.5网络货运平台自身或合作机构在发货区域有良好的协调能力,以保证空车到矿后能实现顺利装车。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分级机构的注册信息;合作机构的合同;发运矿点的合作合同、运输量、资金流量;与矿方运输合作关系材料等。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完整由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非企业法人可提供财务报表)及2025年1-9月完税证明及纳税申报表(按月度提供)。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16时00分2025年12月29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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