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请登录)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约170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说明书”及第五章“服务需求说明书”。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地点:工行临沧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
2.5最高限价:23元/天/人。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拟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具有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lt;或损益表gt;),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lt;或损益表gt;),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7信誉要求: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提供相关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11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7时30分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