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合区2026年滁河程桥段、黄木桥河程桥段堤防消险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关于六合区2026年滁河程桥段等防汛消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水发[2025]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招标范围:1、滁河程桥段消险工程:滁河程桥段桩号K0-220~K0+965段约1.185km堤防进行消险处理。岸坡防护长约 905m,其中桩号K0+070~K0+722.5、K0+787.5~K0+965.0段840m堤防采用插板桩护岸,板桩桩长6.0m,桩顶高程8.25m(吴淞高程,下同);插板长2.0m,板顶高程8.25m;桩顶设 C30 钢筋砼冠梁一道( 尺寸400mmx600mm)冠梁顶高程 8.50m;桩号 K0+722.50~K0+787.50段堤防宁连高速桥下约65m堤防采取抛石护砌,抛石顶高程8.50m。桩号K0-220~K0+095、K0+500~K0+715段约530m堤顶道路维修,道路两侧路缘石拆建等。
2、黄木桥河程桥段堤防消险工程:黄木桥河河南高渡组段桩号K0+000~K0+300约300m堤防采用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及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D500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防渗高程11.08m~4.55m,成墙厚度不小于0.3m;带药水泥黏土浆充填灌浆顶高程 11.08~11.65m,底高程 4.55m。对蚁巢探查、挖除并回填,按原标准恢复堤顶沥青道路等。黄木桥河胡营桥西段桩号K0+040~K0+450段约410m堤防采用带药水泥黏土浆充填灌浆处理,灌浆深度5.5m~6.0m,顶高程11.40m~11.9m,底高程5.9m。桩号K0+300~K0+330段约30m 堤防堤身换土回填,拆建防浪墙及堤顶道路。新建宽0.8m沥青道路长约380m,原堤顶沥青道路裂缝段处理,新建C25素砼排水沟长600m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797724.55元 2.5 工程规模:1、滁河程桥段消险工程:滁河程桥段约1.185km堤防进行消险处理。岸坡防护长约 905m,840m堤防采用插板桩护岸,板桩桩长6.0m,桩顶高程8.25m(吴淞高程,下同);插板长2.0m,板顶高程8.25m;桩顶设 C30 钢筋砼冠梁一道( 尺寸400mmx600mm)冠梁顶高程 8.50m;堤防宁连高速桥下约65m堤防采取抛石护砌,抛石顶高程8.50m。约530m堤顶道路维修,道路两侧路缘石拆建等。
2、黄木桥河程桥段堤防消险工程:黄木桥河河南高渡组段约300m堤防采用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及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对蚁巢探查、挖除并回填,按原标准恢复堤顶沥青道路等。黄木桥河胡营桥西段约410m堤防采用带药水泥黏土浆充填灌浆处理,约30m堤防堤身换土回填,拆建防浪墙及堤顶道路。新建宽0.8m沥青道路长约380m,原堤顶沥青道路裂缝段处理,新建C25素砼排水沟长600m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水利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1)(2)条件之一:(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2)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在建工程: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须提供以下资料:a.参建各方盖章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②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合同完工验收申请,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停工备案材料,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执行工地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天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招标范围:1、滁河程桥段消险工程:滁河程桥段桩号K0-220~K0+965段约1.185km堤防进行消险处理。岸坡防护长约 905m,其中桩号K0+070~K0+722.5、K0+787.5~K0+965.0段840m堤防采用插板桩护岸,板桩桩长6.0m,桩顶高程8.25m(吴淞高程,下同);插板长2.0m,板顶高程8.25m;桩顶设 C30 钢筋砼冠梁一道( 尺寸400mmx600mm)冠梁顶高程 8.50m;桩号 K0+722.50~K0+787.50段堤防宁连高速桥下约65m堤防采取抛石护砌,抛石顶高程8.50m。桩号K0-220~K0+095、K0+500~K0+715段约530m堤顶道路维修,道路两侧路缘石拆建等。
2、黄木桥河程桥段堤防消险工程:黄木桥河河南高渡组段桩号K0+000~K0+300约300m堤防采用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及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D500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防渗高程11.08m~4.55m,成墙厚度不小于0.3m;带药水泥黏土浆充填灌浆顶高程 11.08~11.65m,底高程 4.55m。对蚁巢探查、挖除并回填,按原标准恢复堤顶沥青道路等。黄木桥河胡营桥西段桩号K0+040~K0+450段约410m堤防采用带药水泥黏土浆充填灌浆处理,灌浆深度5.5m~6.0m,顶高程11.40m~11.9m,底高程5.9m。桩号K0+300~K0+330段约30m 堤防堤身换土回填,拆建防浪墙及堤顶道路。新建宽0.8m沥青道路长约380m,原堤顶沥青道路裂缝段处理,新建C25素砼排水沟长600m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797724.55元 2.5 工程规模:1、滁河程桥段消险工程:滁河程桥段约1.185km堤防进行消险处理。岸坡防护长约 905m,840m堤防采用插板桩护岸,板桩桩长6.0m,桩顶高程8.25m(吴淞高程,下同);插板长2.0m,板顶高程8.25m;桩顶设 C30 钢筋砼冠梁一道( 尺寸400mmx600mm)冠梁顶高程 8.50m;堤防宁连高速桥下约65m堤防采取抛石护砌,抛石顶高程8.50m。约530m堤顶道路维修,道路两侧路缘石拆建等。
2、黄木桥河程桥段堤防消险工程:黄木桥河河南高渡组段约300m堤防采用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及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对蚁巢探查、挖除并回填,按原标准恢复堤顶沥青道路等。黄木桥河胡营桥西段约410m堤防采用带药水泥黏土浆充填灌浆处理,约30m堤防堤身换土回填,拆建防浪墙及堤顶道路。新建宽0.8m沥青道路长约380m,原堤顶沥青道路裂缝段处理,新建C25素砼排水沟长600m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水利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1)(2)条件之一:(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2)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在建工程: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须提供以下资料:a.参建各方盖章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②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合同完工验收申请,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停工备案材料,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执行工地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天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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