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1031
3、项目名称:东方大道延伸段(港窑路-伍龙路段)道路工程二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1.760000(万元)
6、最高限价:81.76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东方大道延伸段(港窑路-伍龙路段)道路工程二标段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发承包合同的过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等。
8、合同履行期限: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其他造价人员不得少于4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其他造价人员需同时涵盖以上两个专业),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拟派本项目的造价人员均需上传2025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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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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