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讼保全责任险前置审核项目
招标编号:JSTC(请登录)
二、项目简介
1、服务概况:招标人拟采购保险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审核并回复承保意见、举办法律讲座、时效承诺、业务异常反馈。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服务地点:南京市。
3、中标人数量:2家,如有效投标人<4家,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中标人分配规则:以“月度轮选”方式分配诉责险审核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5、项目预算:30万元(含税)/年。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依法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最新年检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最新年检合格证明,新成立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无年检记录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信用状况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停业整顿期间的;
②被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并在停止执业期间的。
证明材料:
①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②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或查询“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提供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且不存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信息的网站截图。
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存在重大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的资格,如已经签订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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