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租内容:本项目拟出租十分局富春江路2号后幢一楼、瓯海区潘桥镇潘桥村潘桥街道83号潘桥局房营业房东边第二、三间房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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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租赁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起始递增率 |
押金(元) |
中租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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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十分局富春江路2号后幢一楼 |
约279平方米 |
非居住 |
80352 |
3年,2026年1月1日至 2028年12月 31 日 |
每年递增3% |
1395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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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瓯海区潘桥镇潘桥村潘桥街道83号潘桥局房营业房东边第二、三间房屋 |
约150.4平方米 |
非居住 |
71000 |
3年,2026年1月1日至 2028年12月 31 日 |
每年递增2% |
20000 |
1 |
本项目划分标段,允许中租人同时中租的最多标段数量为2个。
1.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1.3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等: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由中租人负责自行缴纳。
1.4装修期(免租期):无。
1.5中租人如改变房产使用性质,则应当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由此产生的第三方争议,由中租方自行解决。
1.6严禁用于生产、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信机楼内,严禁出租开设饭店、经营性舞厅、卡拉 OK 厅等餐饮和娱乐场所,不得出租开设大型超市、商场,不得设置员工宿舍等易影响电信设备安全或者易产生火源的用房。房屋出租给非电信部门时,出租部位不应与电信机房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出租房屋的用电、 用水和安全通道应相对独立,不得妨碍电信机房的消防安全。
1.7本项目设置起租价及年租金起始递增率,起租价及年租金起始递增率见1.1,竞租人租金低于起租价或递增率低于年租金起始递增率的,其竞租将被否决。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
2.2.2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租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租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租。
2.2.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2竞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租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租人,其竞租将被否决。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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