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本级运输部电动装载机、电动牵引车、电动侧翻车、电动自卸车、电动吸排罐车采购已获审批立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公开招标。有能力和意向的投标人尽快联系相应技术人员做技术交流。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请登录)
2.2 项目工期:见各标段专项资格要求
2.3 此项目主要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本级运输部 2 台电动装载机、1 台电 动牵引车、1 台电动侧翻车、2 台电动自卸车和 1 台电动吸排罐车(电动吸引压 送车)采购,共分为 5 个标段。分别为:电动自卸车、电动装载机、电动吸排罐 车、电动牵引车和电动侧翻车。
2.4 具体要求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 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相应民事责任承担能力。
3.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 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 量或安全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3.5 所有标段统一要求:
1) 60 公里范围内授权服务站不低于 1 家。
2)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以制造商自身资格证明或制造商直接提供的 《授权代理证明》为凭。
3.6 电动自卸车专项要求:
1)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个已投用的电动自卸车销售业 绩,(业绩要求为投标企业销售所投品牌同系列业绩)。
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到货。
3.7 电动装载机专项要求:
1)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个已投用的电动装载机销售业 绩,(业绩要求为投标企业销售所投品牌同系列业绩)。
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到货。
3.8 电动牵引车专项要求:
1)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个已投用的电动牵引车销售业 绩,业绩要求为所投品牌同系列业绩。
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到货。
3.9 电动吸排罐车专项要求:
1)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个已投用的电动吸排罐车(电 动吸引压送车)销售业绩,业绩为所投品牌同系列业绩。
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到货。
3.10 电动侧翻车专项要求: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到货。
3.11 最终的资质资格要求以我司所发的正式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12:00 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7:3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07 日 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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