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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涉及轨道交通3号线安全评估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涉及轨道交通3号线安全评估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0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0  

采购需求:完成花溪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涉及轨道交通3号线安全评估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成果资料的送审、备案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相关成果资料;最终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通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所有编制成果文件,编制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通过文件及后续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采购文件售价(含纸质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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