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3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熟石灰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CC1
1. 采购条件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关于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委基础[2025]18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25]102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发行专项债券,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本项目合同额4.8亿元,合同工期3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2日(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29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福银高速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3标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起止里程K1688+298.60~K1694+482.00,全线长6183.4m,其中桥梁长1831.45m,路基长4351.95m,桥路比0.42。LJ-3标段主要工程量为:特大桥1452.5延米/1座(不含两处上跨涉铁部分);中桥1座/80.85延米;匝道桥4座/759.8延米/(不含四处下穿涉铁部分);箱梁架设安装667片;现浇梁20联;分离式立交桥4座/636.5延米(上跨福银高速);渡槽1座/92延米(上跨福银高速);暗板涵13座/217.03延米;板涵3座/130.73延米;箱涵6座/338.03延米;板式通道4座/79.75延米;箱式通道3座/227.148延米;挖方41.72万立方米,填方29.35万立方米,特殊地基处理包括:垫层处理7.15万立方米,灰土挤密桩13.42万米,水泥搅拌桩19.70万米,CFG桩6.40万米。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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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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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LJ-3标项目经理部 |
SPHNT-0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方 |
300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LJ-3标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500 |
临建(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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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0 |
方 |
5682 |
临建(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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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
C30水下 |
方 |
1500 |
主体(高料)详见我方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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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H-01 |
粉煤灰 |
二级 |
吨 |
12773.19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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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H-01 |
熟石灰 |
方 |
3051.29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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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竞谈要求竞谈人须具备条件:
3.3.商品混凝土SPHNT-01、粉煤灰FMH-01、熟石灰 SSH-01:
3.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3标项目经理部部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投标物资生产商具备月产10000方以上产品的生产能力;粉煤灰、熟石灰生产商具备年产5000吨以上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至少1份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7本次谈判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8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9投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
4.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12月23日下午18:0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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