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电力专线开通及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唐山曹妃甸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华能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清能集控中心目前接入张家口地区4座场站,3座场站已获取冀北调控中心验收,1座场站已开通电力专线。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北分公司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电力专线开通及验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3个月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开通十里海光伏电站100MW项目至华能河北清能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并由电力专线接入集控中心,完成接入的协调、方式下发等,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通过调度审核验收,最终取得电网相关批复。集控中心根据冀北电力调控中心、唐山地调、张家口地调调度指令,可对下辖新能源场站进行远程控制和调度,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准)至少1项电力专线开通及验收或电力专线设备供货或电力调度通信设备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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