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沁水县杨河景凤佳苑商品房开发项目7#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140521-89-01-674831)备案,招标人为沁水县恒达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沁水县杨河景凤佳苑商品房开发项目7#楼及开闭所,工程地址位于晋城市沁水县杨河社区。项目基地南临杨河新路,北接新建东街,西侧为城市巷道。包括7-1#住宅楼、7-2#楼、开闭所,建筑总面积为12055.84㎡。其中:
7-1#住宅楼建筑面积8701.34㎡,地下建筑面积461.3㎡,地上建筑面积8240.04㎡。7-1#住宅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标准层层高3m,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
7-2#楼建筑面积3182.38㎡。7-2#楼为地上五层,局部地上二层,无地下室。标准层层高3.9m,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开闭所建筑面积172.12㎡。开闭所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75m,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墙下条形基础。
建设地点: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杨河社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30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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