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4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4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土建工程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
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电子级磷酸装置、电子级磷酸精制装置及其附属设施,部分配套设施依托电子级化学品专区,建成后可生产4万吨/年电子级磷酸。
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 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投标人近五年来(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独立(不含联合体和EPC)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以供核查。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无效);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0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7日18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