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M440********2、项目名称###县水头镇圩镇基础设施服务之艺术小品及灯光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总价限价(含税):人民币813,********元。注: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总价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如有),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采购数量:1项5、项目内容及要求:序号采购内容/用途详细说明###县水头镇圩镇基础设施服务之艺术小品及灯光项目详见用户需求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资格声明。********、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投标人所属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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