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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1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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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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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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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枣阳市1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3-420683-04-01-1871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安捷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安捷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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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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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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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枣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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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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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电力接入、验收、交付及交付后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本工程所有协调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等检测、报验、实验及其他用于本工程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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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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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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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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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图审机构的合格性审查(如需)。施工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明示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组织,竣工验收质量应当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由中标单位整改到符合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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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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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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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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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请于2025 年12月 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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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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