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标段二) 。
1.2采购人: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盖章)
1.3采购执行人: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工作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深圳公司暂定合同总价为60万元(含税),据实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采购结束后,由成交人与深圳公司签订合同。
1.5.2项目范围
根据采购人委托检验检测项目,在规定时间对储罐、船舶、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保证油品重量和质量数据准确。具体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岸罐检尺,计重检验,出具岸罐报告;
(2)船舱检尺,计重检验,出具船舱报告;
(3)船舱ROB/OBQ检验;
(4)岸罐空罐清洁检验;
(5)供油业务随船检验,出具重量报告;
(6)岸罐取样,留样封存;
(7)船舱取样,留样封存;
(8)管线存油重量确认;
(9)油品混兑调和方案的制订、测试及分析;
(10)岸罐盘点,出具盘库报告;
(11)驳船盘点,出具船舱报告;
(12)重质燃料油项目测试检验,出具品质报告;
(13)轻质燃料油项目测试检验,出具品质报告;
(14)生物燃料油项目测试检验,出具品质报告;
(15)其他项目测试检验,出具品质报告;
(16)其他检验检测项目。
1.5.3项目内容: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为保障深圳昆仑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经营的燃料油产品数量和质量数据准确,拟为深圳公司就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标段二)选择服务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1采购内容与范围:本次采购主要针对深圳公司所经营的燃料油产品,涵盖其在装卸、存储、加注等各项作业环节中所涉及的重量计量、取样封存以及品质化验等一系列检验测试相关事项。
2.2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期限要求:自本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止。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限价:不高于60万元(含税)
2.6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ISO 8217:2010、ISO 8217:2012(修订版)、ISO 8217:2017、ISO 8217:2024等以上检验测试标准。
2.7其他要求:
2.7.1计费依据:以中标固定单价进行计费,固定单价包括不限于材料费、税费、人工费、交通费(除快艇费用外)等进行检验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内此单价固定不可调整。据实结算。
2.7.2服务项目及最高投标限价:
具体见附件《燃料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最高限价明细表(标段二)》
2.7.3报价编制说明
(1)本服务项目商务报价文件与投标报价、合同条款一起使用,投标报价采用按照综合固定单价形式报价。
(2)响应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3)费用构成:本项目所有报价采用一票制,服务费为含税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费、税费、人工费、交通费(除快艇费用外)等进行检验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
(4)编制投标报价可参考国家、行业有关计费标准及文件作为计价依据。
(5)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和最高限价单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具备CMA或CNAS授权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至少配备1个实验室(实验室地址应与CMA或CNAS认可证书地址保持一致,同时需提供实验室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等可以证明实验室所有权的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3.2.1响应人须提供近一个年度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年的,须提供公司加盖公章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2响应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发票时间为准),响应人必须至少完成1项燃料油检验检测的业绩。响应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合同:须提供与燃料油检验检测业务相关的合同清晰扫描件。合同内容应明确显示服务内容、合同双方信息、签署日期等关键要素,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发票:响应人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清晰扫描件。发票应明确显示服务内容、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以证实交易的经济实质和财务合规性。
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清晰可辨,能够完整反映响应人的业绩情况。此外,响应人还须准备相关文件的原件,以备后续查验之需。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评审当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4.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谈判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谈判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和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四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5.2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响应人投标。
3.5.3响应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16 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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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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