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期)
1.2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框架协议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需求单位签订框架合同,框架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订单项目以经需求单位审批的《服务委托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合同范本)的形式委托。
(2)考核机制:
a.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4)退出机制
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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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6%)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成交供应商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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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期) |
DF-F-25-12-17-01-0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期) |
300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 |
100% |
2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包。
2.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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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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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F-25-12-17-01-0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期) |
(一)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实施的项目提供出具项目的预算审核报告,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采购限价、投标报价书、结算书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结算编制及审核,包括: (1)编制整个项目结算文件,协调、对接结算审核工作; (2)结算文件内部审核; (3)对项目合同结算条款和原则进行审核,对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提出合理建议,把控风险点,提前指导相关资料的补充; (4)分包、物资等成本费用审核,甲供设备材料费用审核,进行材料和设备询价与核价工作; (5)合同外委托、设计变更的、工程签证涉及资料、费用审核,并提出建议; (6)工程资料审核(包括隐蔽工程),减少后续结算可能存在的争议; (7)总结算报告文件编制; (8)与结算相关的造价标准(定额)和管理标准的制定、项目结算造价分析、项目造价成本核算、结算后评价等相关管理工作。 2.限价审核及其他,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审核、投标报价文件编审等工作。 (二)团队人员投入要求: 乙方须投入符合资格条件的团队人员开展咨询服务,应为持有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人员,具体投入人员以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审批的《服务委托函》为准。 1.人员资格要求:须持有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结算编制/审核实务工作经验,在造价咨询服务商有3个月及以上社保记录; 2.乙方投入的团队人员须按甲方要求驻点办公,在工作时间内高效响应甲方工作要求。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团队人员建设和等同管理,如乙方团队人员配置发生变化,应报甲方同意,乙方对人员配置数量、资格条件有新的要求的,乙方以新的要求执行。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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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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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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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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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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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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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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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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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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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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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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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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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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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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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自报价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承接的电力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不少于3份,其中35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 |
所有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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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电力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实务工作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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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2人,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实务工作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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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0日17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8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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