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5〕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4〕132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泸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 C 区(玉蟾街道杜康路),处于濑溪河和小 鹿溪河以西,杜康路以北,绵泸高铁以西;
建设规模:新建县城工业污水处理厂 1 座,设计处理规模 6000m³/d,出水达到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3.15km,管径 DN600-DN1000;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 14505.85 万元 ;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项目施工图及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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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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