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市街办郭桥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市街办郭桥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根据《《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扩大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临财函〔2025〕199号,本项目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资格证明文件中相关格式),供应商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如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日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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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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