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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GDL-ZC******** 项目名称###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市场综合执法支###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市场综合执法支###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市场综合执法支###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2024年年度报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或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项目;(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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