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WJ-CG-25-15 项目名称:财务大数据实训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财务大数据实训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财务大数据实训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同时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s://********/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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