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是山西省“十二五规划”大水网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工程,本工程干线自天桥水电站库区取
水,供水范围包括四市十六个县(市/区),涉及忻州市保德县;吕梁市:兴县、临县、离石、柳林、中阳、石楼、交口、孝
义、汾阳九个县(市/区);临汾市:隰县、蒲县、大宁、汾西四个县;晋中市灵石县和介休市两县(市)。
中部引黄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取水工程位于保德县境内,设计取水流量23.55m3/s,输水工程线路总长约
384.5km,输水工程包括总干线、东干线、西干线以及各供水支线。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东干隧洞局部位于柳林泉域,根据地质资料显示,剩余洞段涌水量可能较大,需采取地面定向钻孔预
灌浆措施。目前东干隧洞部分洞段已完成超前治理,现需对剩余部分主洞洞段(东干13+176~14+814)进行地面定向钻孔预灌
浆超前治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合同名称: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地面定向钻孔预灌浆工程施工Ⅱ标
合同编号:SXSZBYHGC-JZ-TJ-184(2025)
工程地点:山西省中阳县
主要内容:中部引黄东干隧洞(东干13+176~14+814)地面定向钻孔预灌浆及相关临时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一项类似地面定向钻孔预灌浆,钻孔垂直深度≥300m的业绩。
(5)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1)项目经理:须持有矿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
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矿山或岩土工程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的地下工程设计或施工或管理经验,且参加过类似于本合同工程的项目,并在近十年内至少负责
过一个类似地面定向钻孔预灌浆项目的技术工作。3)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质量、安全、财务)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和证件;质量、财务等其他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6)投标人投入的施工设备须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及工期要求。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
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信
息”栏中。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或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各方近五年内均具有一项类似地面定向钻孔预灌浆,钻孔垂直深度≥300m的业绩。
(3)联合体成员各方在财务、信誉方面均应满足3.1(7)(8)的要求。
(4)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
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
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企业法人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
目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19时至2025年12月22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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