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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6-2027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重)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6-2027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重)

预算金额:134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叁万肆仟元整(¥6734000.00元)/年,服务期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叁万肆仟元整(¥6734000.00元)/年,服务期2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6-2027年度“办问协同”服务项目

1项

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面向南宁市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5×8小时的涉税(费)咨询、涉税(费)查询、涉税(费)系统操作辅导、“办问”业务受理、投诉举报受理、意见建议受理、满意度回访等服务以及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辅导等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与中标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如因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或上级部门工作需要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合同终止的,经采购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提前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明确确认放弃向采购人追究任何责任的权利。本项目第一年预算安排673.40万元,第一年服务期为2026年1月17日至2027年1月16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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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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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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