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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7 收藏项目
1.1 项目名称:2025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1.2 项目编号:MCHC

1.3 采购内容

1.3.1采购需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3.2 采购预算:856211.02元

1.3.3 最高限价:856211.02元

1.3.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5合同履约期限:1年

1.4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1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6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6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的,提供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受理章或网络申报完成截图);提供2025年6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参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2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含有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含有散装食品销售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1.4.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5 获取《磋商文件》

1.5.1 获取时间:2025-12-18  00:00:00至2025-12-25  23:5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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