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四辅设备采购-包10:柴油发电机组。
2.2招标编号:0866
2.3项目概况:本期扩建规模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凝汽式火力发电机组,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同步安装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
2.4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的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6质保期:第二台机组通过168试运后满一年;
2.7交货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须持有所投设备(柴油发电机组)中主要设备(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的厂家授权书,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设备的授权书及所投设备(柴油发电机组)中主要设备(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的厂家授权书;
3.1.3投标人需提供容量≥18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型式实验报告(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品牌的型式实验报告)。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3.3.1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4台国内66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配套≥1800KW容量的柴油发电机组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含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品牌的相应业绩)
3.3.2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台国内66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配套≥1800KW容量的柴油发电机组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用户证明为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品牌的相应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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