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电仪运维中心分析仪表试剂框架(两年)采购(招标编号:0866-25A2SXQY1420)。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总计48项,包括在线氨氮分析仪试剂、在线COD分析仪试剂、总氮分析仪试剂等,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人负责报价产品的供货、运输交付、性能保证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年内,依各笔采购订单的约定货期分批交付。
6、质保期:本框架协议或采购订单项下货物的每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暂定金额,以先到为准。
8、其他: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协议招标,买方对卖方的实际采购量、实际采购份额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份及以上合同业绩(单笔合同额不小于30万元(包含30万),且需为化学试剂类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金额、供货范围、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请登录)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接受文件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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