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夏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夏河县扎西奇东路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夏发改(2025)236号文件办理夏河县扎西奇东路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夏河县扎西奇东路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请登录)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1号路、2号路、3号路、4号路安装路灯140套;5号路、6号路安装太阳能路灯35套;7号广场草坪安装高杆灯1套及配电箱等设施。
5、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全部内容及清单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通过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7、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8、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3 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2020)66 号文件,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考核证 C3 证及以上人员担任)、资料员等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督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照资格申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5、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已修复失信,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6、预审截止时间前省外施工企业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进甘登记”工作。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12月17日18时 00 分至2025 年 12月22日18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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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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