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3905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0910000,标包2:11158000,标包3:5131000.00,标包4:6512000.00,标包5:533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山地农机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标项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9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表面轮廓综合测量仪、通讯导航定位平台、智慧农业虚拟仿真平台、山地果园土壤—机械综合性能测试平台、质构仪、扫描式激光测振仪、计算机仿真平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山地农机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标项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15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原子力显微镜、逆向工程实验平台、选择性激光成形系统、离散行业智能制造综合平台、全彩快速成型系统、同步热分析仪、激光粒度仪、蓝光激光定向能量沉积系统、光纤光栅频谱监测仪、机械创新设计实践平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山地农机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标项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13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高温万能试验机、疲劳实验系统、工业机器人试验平台、航空电机系统实验开发平台、电源综合性能测试平台、电子蠕变持久试验机(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山地农机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标项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5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热模拟试验机(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山地农机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标项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3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多功能摩擦磨损试验机、高速图像测量系统、数控磨床加工中心、多通道现场动平衡仪、四轴精密加工中心、多分量切削力测试平台、高精度三坐标测量仪(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并达到验收条件、交付使用。,标包2: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交付使用。,标包3: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交付使用。,标包4: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交付使用。,标包5: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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