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2026年滨河路中心厅招商项目。
1.2采购内容:城南分局营业厅(自有物业)引商入店。
1.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内。
1.4公允价值:32万元/年(含税)。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7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人(供应商可以参与所有标包的应答,供应商最多可以成交1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
序号 |
标包 |
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成交人数量 |
|
1 |
标包1 |
16 |
1年 |
1 |
|
2 |
标包2 |
16 |
1年 |
1 |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商项目应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3 年前的同月同日)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5 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5 年前的同月同日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商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规、招商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符合法律法规及招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招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8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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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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