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2-005074 二、采购单名称:华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2-20 18: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2-25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4人及以上,必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注册。 9.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最近4年承担过2项太阳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且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组成员不得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受到失信计分处罚。 10.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时间为准)内承担并完成过5个及以上、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太阳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业绩, 11. 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应答人;应答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应答人。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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