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遵义市务川县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至二十期)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按照黔价房〔2012〕86号收费标准下浮50%(即投标报价下浮率≥50%),即估算价为64.15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580Wp的单晶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工商业标准厂房、安置房等建筑屋顶面积共计24.21万平方米,有效安装面积20.15万平方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45.24MW。其中装机容量:一期4.19MW,二期5.44MW,三期4.20MW,四期3.83MW,五期4.35MW,六期0.82MW,七期0.55MW,八期0.99MW,九期0.29MW,十期1.63MW,十一期0.32MW,十二期3.04MW,十三期3.14MW,十四期1.16MW,十五期5.84MW,十六期1.61MW,十七期0.88MW,十八期0.73MW,十九期1.20MW,二期1.03MW;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维修、加固等;另建设充电桩108根并配套建设储能设备。
采购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施工合同、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结算审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完整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地点:务川县柏村镇、分水镇黄都镇、石朝乡、红丝乡、都濡街道、丹砂街道、大坪街道8个乡镇街道162处建筑屋顶、场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若无范本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三)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23时59分……下载。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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