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骅港引航基地一期升级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骅港引航站,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骅港引航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黄骅港引航基地一期升级扩建工程勘察设计;(2)建设规模:本工程是在一期工程配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扩建,建设1个引航艇泊位,码头布置采用浮码头型式,趸船长34.8m,宽6.5m,型深2.2m,吃水0.8m,泊位长度为37.5 m,形成码头岸线37.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底标高为-3.7 m,可满足一艘27.5 m引航艇安全靠泊;趸船和后方陆域间设置1座桥墩,桥墩采用高桩墩台型式,中间通过1座铝合金引桥和1座渡板引桥连接。(3)建设地点: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一突堤东端支持系统区,已建黄骅港引航基地一期工程防波堤内、既有引航艇泊位西北侧;(4)标段划分:1个标段;(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经审图机构审图合格后出具施工图,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具有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和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8 09:00至2025-12-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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