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采购项目的范围及内容:
(1)内控制度建设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2)数量:1家;
(3)项目的采购总预算:330000.00元;
(4)项目的采购最高总限价:330000.00元;
(5)简要工程、货物或服务要求、技术和安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项目工期结束;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样品、不踏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本项目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5-12-18至 2025-12-24 17:00: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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