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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医院全院空气消毒机及移动空气灭菌站三年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Y

2.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全院空气消毒机及移动空气灭菌站三年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采购包1:空气消毒机维修保养服务

4.1.1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气消毒机维修保养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600,000.00

-

4.1.2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采购包的服务。

4.1.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3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平台成功参与投标(响应)并在采购代理电子交易平台登记、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2.4投标人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7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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