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山坳尾矿库闭库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报批官山坳尾矿库闭库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字[2025]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官山坳尾矿库内 2.2 招标范围:坝体整治、防排洪系统整治、库内滩面整治、周边环境整治及监测设施整治,本项目为闭库销号,按三等库设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8,307,800.00元 2.5 工程规模:坝体整治、防排洪系统整治、库内滩面整治、周边环境整治及监测设施整治,本项目为闭库销号,按三等库设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地质环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一级(含)以上及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矿山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需承诺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以及按照《关于做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26号)的规定验收标准做好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1-1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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