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贵州正安经开区A区(管委会办公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完善项目招标人为 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选择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全面覆盖贵州正安经开区 A 区(管委会办公区域)消防基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修、更新、增补及系统调试等完善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故障修复、部件更换、新设备安装及整体系统联动测试,确保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并形成完整有效的消防防护体系。
2.2 地点:正安县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近 3 个月缴纳凭证);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7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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