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8500.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购2025B000109088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等初检试剂项目 | 1 | 项 | 1078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约定的时间及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分批向采购人交付产品,每次须在15天内交付同一批号产品,且到货时剩余有效期≥1/2产品有效期;供应商须具备24小时应急供货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 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②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药品,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 经营药品的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④ 投标人所投产品[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第四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须取得有效药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且每次供货时须提供批批检报告;投标人所投“乙型肝炎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须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投标人所投“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须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⑤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⑥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⑦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3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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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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