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BEPS 应对咨询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共享运营有限公司近年来负责 BEPS1.0 应对工作。随着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
BEPS2.0 的工作逐渐展开。由于 BEPS 整体应对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专业团队持续关注业务所在国转
让定价税收政策变化,提供信息服务,并结合企业实际深入研究应对方案,对报送各国国税总局相关
信息数据进行严格专业审核,保障申报资料信息质量,精确计算各国补税金额,有效降低合规风险,
而且关联交易独立性分析需要利用中介机构境外转让定价数据库资料,因此公司历年来一直采取了聘
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有关任务的工作模式。基于上述原因,现拟聘请 1 家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下一年度 BEPS 应对咨询服务,包括国别报告、关联报告、本地文档、主体文档编制、国别
报告的风险分析、过渡性安全港的测算、实体特征判断、支柱二详细测算、补足税分摊及 GIR 填报等
工作。
2.2 招标范围:现拟聘请 1 家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下一年度 BEPS 应对咨询服
务,包括国别报告、关联报告、本地文档、主体文档编制、国别报告的风险分析、过渡性安全港的测
算、实体特征判断、支柱二详细测算、补足税分摊及 GIR 填报等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
2.5 服务期限: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国家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财务中介机构。投标人具
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可以使用中介机构相关境外转让定价数据库进行关联交易独立性分析(请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附加条件:a.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人员合计不少于 15 人;b.
最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 1,500 万元;c.最近两年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连续评定为 4A 级及以上。(请提供相关评定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人员要求:(1)本次团队成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合伙人)1 名,项目高级经理 1 名,主要顾
问人员 8 名,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要,不
得因为职责交叉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本次项目团队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请提供人员清
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人员简历、相关证书等资料)
均同意承诺、签署并严格遵守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保密、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规定。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担任项目团队成员:a.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
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三十六个月;b.近三年内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c.近
三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项目因质量问题被监管机构书面警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高级经理,主要顾问人员和后续合同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高级
经理,主要顾问人员应一致,若更换人员必须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且必须是具有同等经验和级别以
上资格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等重要项目人员,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
合同资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 2023-2024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加盖
投标人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
准)至少 1 项财务或税务咨询服务合同额不少于 10 万元的业绩案例,提供业绩证明、业绩合同以及发
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最终按所提供发票金额计算业绩(查验网站: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
信誉要求:(1)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
订合同。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分包和转包。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12-29 08:40(北京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BEPS 应对咨询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共享运营有限公司近年来负责 BEPS1.0 应对工作。随着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
BEPS2.0 的工作逐渐展开。由于 BEPS 整体应对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专业团队持续关注业务所在国转
让定价税收政策变化,提供信息服务,并结合企业实际深入研究应对方案,对报送各国国税总局相关
信息数据进行严格专业审核,保障申报资料信息质量,精确计算各国补税金额,有效降低合规风险,
而且关联交易独立性分析需要利用中介机构境外转让定价数据库资料,因此公司历年来一直采取了聘
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有关任务的工作模式。基于上述原因,现拟聘请 1 家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下一年度 BEPS 应对咨询服务,包括国别报告、关联报告、本地文档、主体文档编制、国别
报告的风险分析、过渡性安全港的测算、实体特征判断、支柱二详细测算、补足税分摊及 GIR 填报等
工作。
2.2 招标范围:现拟聘请 1 家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下一年度 BEPS 应对咨询服
务,包括国别报告、关联报告、本地文档、主体文档编制、国别报告的风险分析、过渡性安全港的测
算、实体特征判断、支柱二详细测算、补足税分摊及 GIR 填报等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
2.5 服务期限: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国家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财务中介机构。投标人具
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可以使用中介机构相关境外转让定价数据库进行关联交易独立性分析(请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附加条件:a.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人员合计不少于 15 人;b.
最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 1,500 万元;c.最近两年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连续评定为 4A 级及以上。(请提供相关评定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人员要求:(1)本次团队成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合伙人)1 名,项目高级经理 1 名,主要顾
问人员 8 名,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要,不
得因为职责交叉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本次项目团队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请提供人员清
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人员简历、相关证书等资料)
均同意承诺、签署并严格遵守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保密、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规定。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担任项目团队成员:a.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
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三十六个月;b.近三年内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c.近
三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项目因质量问题被监管机构书面警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高级经理,主要顾问人员和后续合同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高级
经理,主要顾问人员应一致,若更换人员必须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且必须是具有同等经验和级别以
上资格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等重要项目人员,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
合同资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 2023-2024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加盖
投标人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
准)至少 1 项财务或税务咨询服务合同额不少于 10 万元的业绩案例,提供业绩证明、业绩合同以及发
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最终按所提供发票金额计算业绩(查验网站: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
信誉要求:(1)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
订合同。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分包和转包。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12-29 08:40(北京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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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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