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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盐镇水街、盐渎公园裱糊灯组制作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6年盐镇水街、盐渎公园裱糊灯组制作安装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海盐历史文化风貌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6年盐镇水街、盐渎公园新春裱糊灯组制作安装项目,根据盐镇水街、盐渎公园文化特点,包含但不限于对盐镇水街、盐渎公园各板块进行裱糊灯组方案还原、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维保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253 万元。

2.3项目地点: 盐城市境内   

2.4工    期: 20 个日历天,确保在2026年春节前亮灯。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质保期结束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拆除处理。

2.7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请登录)

2026年盐镇水街、盐渎公园裱糊灯组制作安装服务项目(二次)

2026年盐镇水街、盐渎公园新春裱糊灯组制作安装项目,根据盐镇水街、盐渎公园文化特点,包含但不限于对盐镇水街、盐渎公园各板块进行裱糊灯组方案还原、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维保等相关伴随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按该合同付款要求提供对应的发票(或银行汇款回执单)]。

3.1.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在服务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创作并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字体、文字、图案、造型等)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或意识形态引发舆情或违背公序良俗底线原则等情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1.5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

详细

评审

评标基准价

A值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等于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7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值。

评标基准价 =A×K。

K取值为:93%、94%、95%、96%。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0分。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减0.3分,并从10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3)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减0.15分,并从10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认,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 31 日 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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