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G/【KRDL】K2-********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文勘土方清表及外运工程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标段号合同包名称数量单位要求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备注1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文勘土方清表及外运工程1项详见招标文件********.********.5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与参加本次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连续二十四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二十个月以上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2年的,项目经理可按实际情况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投标人需具备2024年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需具备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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