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口腔医院食堂生鲜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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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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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海市口腔医院食堂生鲜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单月配送) |
1项 |
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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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海市口腔医院食堂生鲜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双月配送) |
1项 |
65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超出本项目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莲路2号珠海市口腔医院一楼食堂。
3.服务期限:
包1:自2026-2-1至2027-1-31止,完成所有单数月份配送服务止或者项目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合同履行期限以先达到上述条件为准。
包2:自2026-2-1至2027-1-31止,完成所有双数月份配送服务止或者项目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合同履行期限以先达到上述条件为准。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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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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