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含山县清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1.3 招标项目名称:含山县清溪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运营范围包括清溪镇污水处理厂的移交接收、运营维护管理、配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运维费用变化分险、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生态沟渠日常养护及运营期满后移交工作,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5000吨/日,实际日处理约2000吨/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730日历天),合同采用“1+1”方式签订,合同首签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续签订服务合同,延续1年。
2.5 服务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甲方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325.00万元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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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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