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海立冷暖科技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EPC)工程施工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昌海立冷暖科技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大街888号。联合厂房、门卫、废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约111602.05平方米,占地约184.56亩。项目工期2025年7月1日开工,2026年7月1日全部完工,总工期365天。
2.2 招标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1干混砌筑砂浆DMM 7.5吨620.66
2干混砌筑砂浆DMM 10.0吨1636.79
3干混抹灰砂浆DPM 5.0吨7.35
4干混抹灰砂浆DPM 10.0吨2877.41
5干混地面砂浆DSM 15.0吨382.36
6干混地面砂浆DSM 20.0吨415.08
注: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采购规格为计划规格,合同执行期间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量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因图纸会审、优化设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包括增减和减少)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为此不承担责任,且报价人同意接受并供货,且承诺不以供货数量增减为由调增单价、中断供货或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注:对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 信誉要求:
3.3.1 自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报告,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2 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 月 17 日至2025年 12月 22日(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海立冷暖科技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EPC)工程施工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昌海立冷暖科技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大街888号。联合厂房、门卫、废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约111602.05平方米,占地约184.56亩。项目工期2025年7月1日开工,2026年7月1日全部完工,总工期365天。
2.2 招标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1干混砌筑砂浆DMM 7.5吨620.66
2干混砌筑砂浆DMM 10.0吨1636.79
3干混抹灰砂浆DPM 5.0吨7.35
4干混抹灰砂浆DPM 10.0吨2877.41
5干混地面砂浆DSM 15.0吨382.36
6干混地面砂浆DSM 20.0吨415.08
注: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采购规格为计划规格,合同执行期间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量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因图纸会审、优化设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包括增减和减少)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为此不承担责任,且报价人同意接受并供货,且承诺不以供货数量增减为由调增单价、中断供货或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注:对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 信誉要求:
3.3.1 自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报告,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2 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 月 17 日至2025年 12月 22日(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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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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